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
姓名
学号
手机号码
学院
所学专业
缓考课程名称
开课学期
- 学年第 学期
申请缓考原因:(附有关证明材料)
本人签字:
年 月 日
导师意见:
签章:
任课教师意见:
学院审核意见:
主管院长签字(公章)
研究生院审核意见:
注:1、缓考在新学期开学第四周进行。
2、本缓考申请表一式三份,其中学生保留一份。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此书面申请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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